【黎智英案】陳沛敏相信《蘋果》並非犯罪組織 強調於法例規限下報道   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8 16:04

最後更新: 2024/02/29 09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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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8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稱,陳確認雖然《蘋果》的報道角度不會變,但《蘋果》會在法例規限下繼續作出報道,又指當時曾相信《蘋果》並非犯罪組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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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34天審訊,第二位從犯證人、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第13天作供,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繼續進行盤問

黎一方今於庭上播放影片,當中黎於《蘋果》25週年報慶中曾發言,當中黎提及「無人逼你哋做烈士」。代表律師指,黎的意思是不會逼人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。陳則認為這是一個很空泛的說法,意思是「喺度返工係你嘅決定」。

彭指即使黎於還押後,亦未有要「其他人撐住」,只是「要自己撐住」。陳供稱,於記憶中黎曾著公司同事撐住。代表律師再引述陳撰寫的文章,題為「文明能壓碎情懷不衰無論枯乾山水」,當中提及陳曾在黎還押時探訪黎,黎稱「我會撐住,但我唔會叫出面啲人撐住囉」。陳供稱,當時兩人曾提及初選案,自己當時理解黎講「出面嘅人」,應是黎於政界及社運界的朋友。

彭又引述《蘋果》前社長張劍虹於員工大會發言的錄音,當中張曾向壹傳媒員工「我地唔係犯法,我哋唔係一個犯罪組織」。陳確認張的發言是希望給予員工信心,內容則曾經由《蘋果》高層討論,陳指當時曾相信以上說話。

陳又確認張曾稱「法例會唔會收緊?唔知道。到時收緊我哋咪再應變囉」。至於「應變」則是指《蘋果》會就法例的變更,以改善做事方式。

彭續引述黎親撰的信件,當中曾提醒所有同事要小心,指新聞工作是危險的,當中不止提醒高層,亦提醒其他員工。陳則指,信件下方亦有提及「唔代表係褪軚」。

彭總括指,雖然《蘋果》的報道角度不會變,但《蘋果》會在法例規限下,繼續作出報道。陳確認說法。

聆訊明(29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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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